CPB – MOP7 – 評估與審查

關於評估和審查PRRI聲明

 

謝謝主席,

我代表 PRRI 發言.

先生. 主席, 在生物技術和生物安全等快速發展的領域, 定期評估《議定書》是否實現其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是件好事.

關於議定書的總體目標, 重要的是要記住,《生物多樣性公約》強調生物技術轉移對於實現《公約》的目標至關重要.

促進和補充此類技術轉讓, 文章的第三段 19 公約指示締約方考慮制定議定書的必要性. 該指令造成 2000 在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

先生. 主席, 我們認為,該議定書的主要目標是透過促進負責任的技術轉讓,為實現 CBD 的目標做出貢獻.

關於評估《議定書》是否有效實現其目標的建議方法, PRRI 認為,考慮制度流程的有效性確實有意義, 附件, 以及程序和機制.

在此上下文中, 我們分享以下內容供考慮:

關於 AIA 程序, 生物安全資訊交換所表明,雖然已建立國內框架的國家就進口改性活生物體做出了許多決定, 各國根據該條所做的決定很少 10.

這表明在超過 10 有效年數, 議定書的主要功能之一, I.E. 為尚未建立國內生物安全監管框架的締約方提供一個工具,使其能夠就改性活生物體的進口做出明智的決定, 幾乎沒有被使用.

關於附件, BCH 表明,在許多國內監管框架中,我們越來越多地認識到附件的要素.

關於《議定書》的主要機制之一, the BCH, 我們從BCH本身看到,仍然需要許多締約方的廣泛努力,才能將BHC提升到真正可以用於其設計目的的水平.

謝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