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植物保護公約“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 是一項國際條約,旨在確保協調, 有效預防和控制植物和植物產品有害生物的傳入和擴散. 該公約超出栽培植物的天然植物和植物產品保護的保護. 它考慮直接和害蟲間接損害, 因此它包括雜草. 它還包括車輛, 飛機和船隻, 集裝箱, 存放場所, 土壤和其他物體或材料能夠攜帶或傳播有害生物. 根據國際植物保護公約, 在 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 (植物檢疫措施標準) 被採用的標準 植物檢疫措施委員會 (CPM), 這是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的管理機構.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是植物健康的唯一標準制定組織.

此外, 這些標準, 準則和建議被認為是由的成員在貿易應用植物檢疫措施的基礎 世貿組織 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應用協議項下 (SPS協定). 在自己的標準都沒有監管手段,但生效,一旦國家制定本國立法中要求.

有關信息關於改性活生物體 (改性活生物體), 看到標準ISPM-11,題為“檢疫性有害生物風險分析“及其附件”改性活生物體有害生物風險分析“.